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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第266呼吁(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检验检疫治理法子),以下为文件内容:
第一条 为了做好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检验检疫工作,预防动物疫病传布,保险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卫生和食用安全,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执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执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海关总署统一治理内地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治理工作。
各级海关掌管所辖区域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治理工作。
第三条 从事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豢养、运输、中转、业务等活动的单元和幼我该当遵守本法子,依法接受海关的监督治理,推广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担社会责任,确保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卫生和食用安全。
第四条 海关使用风险治理和信息化伎俩,提升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检验检疫和监督治理水平。
第五条 海关对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豢养。ㄒ韵录虺啤盎垦 保┏⑹宰⒉岬羌侵卫。
注册登记以豢养场为单元,一场一证,注册登记编号应专场专用。
豢养场未经注册登记的,其豢养的食用陆活泼物不得供给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
第六条 豢养场注册登记该当切合以下前提:
(一)拥有经营主体资格;
(二)获得农业村落部门宣告的动物防疫前提合格证;
(三)豢养场的选址、豢养规模、豢养模式、分区布局、设施设备、治理造度、动物防疫前提等切合海关划定,具体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造订。
豢养场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的,该当由经营该豢养场的经营主体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豢养场向地点地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提交豢养场注册登记申请表和豢养场平面图。
豢养场地点地直属海关组织发展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查,切合注册登记前提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宣告豢养场注册登记证书;不切合注册登记前提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场址(迁址之表)、经营主体类型、单元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掌管人调换的以及因改扩建引起注册登记前提产生变动的,该当在调换后30日内向地点地海关申请办理调换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注册登记豢养场迁址的,该当向新址地点地海关沉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该当注销原址注册登记,收回原豢养场注册登记证书。
第九条 豢养场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
豢养场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必要一连的,该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地点地海关申请办理一连手续。
第十条 豢养场注册登记依法该当撤回、撤销、注销的,海关依照行政许可有关划定办理。
第十一条 海关总署统一颁布注册登记豢养场名单。
第十二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该当在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装运7日前向地点地海关报送供港澳打算。
第十三条 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装运前该当进行隔离检疫。供港澳活牛、活羊、活猪隔离检疫期不少于7日,供港澳活禽隔离检疫期不少于5日。
第十四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该当在装运3日前向地点地海关申请启运地检验检疫。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赞成,能够一时申请启运地检验检疫。
第十五条 必要时,海关能够对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采集样品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 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的检疫标志及其使用治理当当切合海关要求,具体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造订。
第十七条 地点地海关对经隔离检疫合格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执行装运前查抄、监督装载,对运输工具加施封识。
装运前查抄蕴含确认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来自注册登记的豢养场、鉴定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数量、查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检疫标志加施情况、确认无任何动物疫病症状和伤残情况、确认运输工具及装载用具切合动物卫生要求等。
第十八条 经地点地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由海关总署授权的兽医官签发起物卫生证书。
动物卫生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4日,具体时限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造订。
第十九条 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运抵出境港口或者接驳场地时,海关执行离境检验检疫。
海关审核动物检疫标志、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动物卫生证书等单证,并对动物执行临床查抄,切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准予出境。海关工作人员该当在动物卫生证书上加签现实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数量、出境日期等信息,具名确认并加盖海关印章。
无切合要求的动物检疫标志、无有效的动物卫生证书或者经临床查抄不合格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禁绝出境。
第二十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出供词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时该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
第二十一条 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必要由香港、澳门的运输工具在出境界接驳出境的,该当在切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场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做好运输工具及装载用具的洗濯消毒工作。
装运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的回空运输工具入境时该当洗濯干净,并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处置。
第二十三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该当依法发展豢养活动,落实动物防疫造度,如实纪录动物豢养情况,保障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切合国度有关司法律规、强造性尺度,具体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造订。
第二十四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改扩建的,该当事前向海关汇报改扩建打算以及动物防疫措施。
改扩建期间,豢养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不得供给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但不影响动物防疫前提并经海关赞成的之表。
第二十五条 海关对注册登记豢养场执行动物疫病监测、药物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监控。
海关能够凭据必要采集样品发展监测监控。
第二十六条 海关对注册登记豢养场的豢养治理和动物防疫情况、动物健康情况等进行监督查抄。
监督查抄蕴含日常监督查抄和年度监督查抄。
第二十七条 海关凭据注册登记豢养场的治理情况和信息化利用水平,对注册登记豢养场尝试分类治理。
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豢养、运输、中转、业务等活动的单元和幼我,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该当立即按要求向海关汇报,并迅速采取隔离等节造措施,预防动物疫情扩散。
海关依照司法律规以及国度有关划定进行措置。
第二十九条 注册登记豢养场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由海关责令更正,整脱期间其豢养的动物不得供给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
(一)豢养的动物产生一类、二类传染病或者其他拥有严沉风险动物疫病的;
(二)豢养的动物被检出一类、二类传染病或者其他拥有严沉风险动物疫病的;
(三)豢养的动物被检出药物残留项目不合格的,或者被检出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项目不合格的;
(四)使用、存放国度禁用药物或者其他禁用投入品的;
(五)对国度允许使用的药物或者其他投入品不按国度有关划定使用的;
(六)伪造动物豢养纪录的;
(七)其他不切合豢养治理或者动物防疫要求的。
注册登记豢养场该当共同海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依照有关划定进行整改。整改了局经海关认可的,方可复原向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供给其豢养的动物。
第三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海关能够予以忠告或者处3万元以下?睿
(一)以糊弄、贿赂等不正当伎俩获得注册登记;
(二)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来自未经注册登记豢养;
(三)不共同海关依法监管,回绝接受询问、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虚伪信息、资料;
(四)伪造动物豢养纪录;
(五)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按划定向海关汇报,或者未采取隔离等节造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法子中的“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指内地供给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用于屠宰食用的活牛、活羊、活猪、活禽等动物,其中活禽蕴含鸡、鸭、鹅、鸽、鹌鹑、鹧鸪及其他豢养的禽类。
本法子中的“动物疫病”是指农业村落部颁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所列疫病以及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要求执行检疫的疫病。
本法子中的“投入品”是指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豢养、运输、中转、业务等活动中使用或者增长的物质,蕴含药物、疫苗、动物促成长剂、饲料和饲料增长剂等。
第三十二条 供港澳养殖用陆活泼物检验检疫和监督治理工作参照本法子执行。
第三十三条 内地与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就供港澳食用陆活泼物检验检疫要求还有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法子由海关总署掌管诠释。
第三十五条 本法子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1999年11月24日原国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4号颁布、凭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批改的《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治理法子》,1999年11月24日原国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3号颁布、凭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批改的《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治理法子》,2000年11月14日原国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颁布、凭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批改的《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治理法子》,2000年11月14日原国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6号颁布、凭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批改的《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治理法子》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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